关于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楼体装饰及临街房改造工程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楼体装饰及临街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工程和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楼体装饰及临街房改造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17-zb-748/1
三、采购人名称: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宝鸡市凤翔县县城
联系方式:0917-72168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8576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本工程建设地点为凤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为楼体装饰及临街房改造工程,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办公使用
项目性质:财政预算资金
采购预算:61.739452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6-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含b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6-6、供应商应具有2名及以上具有高空作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
6-7、须出具近两年内50万元以上同类工程业绩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
6-8、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设信息网上的备案查询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9日时17时止(工作时间 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招标四部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标书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谢绝邮寄。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7年6月6日上午9: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二十一楼第七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程燕 田婧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4985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 号:10366118287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