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务通专用手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务通专用手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23201704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650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小姐 0593-2826501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每部单月最高限价 (单位:元) | 最高限价 (单位:万元)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 | 警务通专用手机采购项目 | 560部 | 260 | 524.16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宁德市公安局 | 合同签订后20天内 |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3)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原件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复印件,现场备查。(4)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或2017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0)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佰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元整(¥524.16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4.1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8:00 至 2017年05月1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传真:0593-2067555 邮编:350001 e-mail:ndthzb@163.com
项目经办人:翁小姐 联系电话:0593-2826501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帐 号:7341010182600324077
报名费、服务费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帐 号:1321 0401 0400 2247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