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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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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招标文件预公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招标文件预公示

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4-5120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

联系方式:刘工 180774806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74-5120806 王工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二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

项目建设规模: 69栋民居(外墙面积约29000m²)外墙彩绘。主要包括设计、刮刷防渗抗烈外墙腻子与抗碱底漆、外墙墙面平面彩绘或3d彩绘。

主要建设内容:装饰工程。

合同估算金额:约7100000.00元。

项目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广告设计或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报名: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017年2月至4月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材料、④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后留下存档,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厅(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上虎头村外墙彩绘项目文化服务采购(重新招标)

二、采购项目编号:fccg2017服字30号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文化服务采购,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和说明”。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710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等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广告设计或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

2.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5 月 12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5 月18 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

 2.发售地点: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二楼),联系电话:0774-5120806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时提供)以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报名资料报名: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2017年2月至4月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材料、④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明的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为投标人出具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资料须提供一份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查,报名后留下存档,资料通过核查的方可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银行账号:20325101040020863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厅(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 ),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6 月 5 日 9 时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富川瑶族自治县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厅(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85号二楼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并携带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到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到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单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县城              

  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774-2452816

  2.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111号二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及传真:0774-5120806

  1. 监督部门: 富川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774-7882324;

            富川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电话:0774-7893153。

 

 

                          

                                          采购人:富川瑶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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