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桦川县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桦川县人民法院的桦川县人民法院电梯及ups电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桦川县人民法院的桦川县人民法院电梯及ups电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hccg-0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7016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桦川县人民法院
地址:桦川县
联系方式:李慧13045449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浙江华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女士0451-51701666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电梯、ups电源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潜在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采购内容同等技术参数及规格类似的经销权限、具有产品销售业绩和良好的信誉(提供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b、设备厂家针对本次设备采购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c、本电梯生产厂家必须是大型专业电梯制造厂,企业必须取得iso9000和iso14000双认证,同时具有相应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许可证(资质等级为a级),并能独立履行合同,银行资信等级达到aaa级。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厂家授权或经销协议。d、投标人的生产能力达到电梯运行速度7m/s及以上(附带证明文件);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5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福路4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