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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楼实验室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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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楼实验室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大楼实验室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大楼实验室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1749-1740sumec255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丹、曹坡、魏晓雪

项目联系电话:025-84531274、84532535、8453254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连云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国展路3号

联系方式:丁月江 0518-82320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美达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丹、曹坡、魏晓雪 025-84531274、84532535、84532546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长江路19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设施设备定制安装、实验室用水、电、气路管路、设备采购安装及实验室空气净化空调等采购安装。

2、采购预算金额:11000917.56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的具体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 2.3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三个月内)。 2.4 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6 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2.7 投标人资格证明。 2.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9 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3、本次招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3.1 投标供货商无相应类别安装资质的,需要与具有该资质的安装单位组成联合体,安装由安装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为供货商,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最多为两家公司组成; 3.2 联合体各方投标人要求:具体详见本公告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917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16日 17:00 至 2017年05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开标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当面购买或邮购,每本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6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长江路198号苏美达大厦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样品要求(投标时提供,需要满足技术文件要求):

pp通风柜

1、规格:1500*950*1500
2、柜体:pp制作
3、台面:20/25mmth陶瓷台面
4、内衬板:采用5mmth陶瓷纤维内衬版

气路自动切换装置

 

桌上洗眼器

 

2、现场踏勘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在 2017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工程现场勘察了解实际场地情况和设计需求,落实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辅材和相关细节等。采购单位联系人:丁月江;联系电话: 0518-82320080 地点:连云港出入境综合楼。完成踏勘后,取得业主提供的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登记表》作为投标文件相关附件资料,该现场勘察登记表原件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未进行现场勘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2 投标人应到工程现场进行实际踏勘,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相关要求。应充分考虑场地内外运输道路、加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限载、装卸及吊装就位限制等为完成招标物安装、调试的相关费用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费用索赔或工期延长的申请将不被批准,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3.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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