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物证管理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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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物证管理系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3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物证管理系统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51510020014
项目联系人:葛振岐
项目联系电话:0310-3150500
采购人:丛台区检查院机关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5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3119200
代理机构: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9号华祥大厦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3150500
预算金额:75.8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5月3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5-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5-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开户许可证;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承诺书;3、投标人应具有iso9001:2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4、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制造商提供原件、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涉案平台软件、监控、vpn授权,并标明品牌、型号);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到河北鼎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开标时,投标单位必须持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投标无效。项目编号:ctqcgbdl201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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