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兴宁市恒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对 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7年度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81-201705-405001-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兴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选择2017年度食品安全(含食用农产品、餐饮环节食品)抽样检验承检机构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具有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书cmaf及cma计量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为无效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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