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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洛宁垃圾填埋场续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垃圾填埋场续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市政管理局,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洛宁垃圾填埋场续接工程2.2 地 点:城区东北方向5公里处梅窑村2.3 规 模:土工布铺设,hdep防渗膜铺设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 工 期: 120日历天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无行贿记录;3.2 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3.3 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并且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4 月 21 日至2015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计生委四楼)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5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政府网》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洛宁县市政管理局 地 址: 洛宁县永宁大道中段南侧185号 联 系 人: 孙鹏飞 电 话: 1378318892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与洛宜路交叉口联 系 人:曹伟涛电 话:0379-65260753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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