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高速公路石安管理处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509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建伟 联系电话:0311-66629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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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六楼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鲍金丽 0311-673067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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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更新收费站收费亭工程施工 |
采购用途: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更新收费站收费亭工程施工 |
项目实施地点: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 |
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5 月,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更新收费站收费亭工程施工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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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承担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项目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投标时,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5月5日至 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607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备注)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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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楼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后不退 |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含图纸)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9时30分 |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石家庄裕华大酒店七楼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69-1号)。 |
评标方法和标准:招投标法规定的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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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鲍金丽 |
联系方式:0311-67306737 |
传真电话:0311-83021585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83033866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备注: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