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垃圾清运车采购公告(2015-0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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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信息-关于垃圾清运车采购公告(2015-04-009)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垃圾清运车(项目编号:2015-04-009)进行采购。

    一、采购内容

    内容为:垃圾清运车,采购数量为1,预算金额为 15.0万元。

    本次采购的产品应为非整体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需求请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下角图标下载(《浦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shpd-procurement.gov.cn),本项目最终详细采购需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取得谈判资格;

    2.报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本项目仅接受制造商报名。

    注: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报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 zfcg. 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2.请符合资格(资质)要求的供应商点击本采购信息右上角“我要报名”提交报名申请(《浦东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获得报名号后则表示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务必将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报名时间:2015年04月30日 09:30时至2015年05月0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四、供应商资格(资质)验证

    报名结束后供应商按下列要求进行资格(资质)验证。逾时未参加验证、提供的资料不全的,将不予获准参加该项目谈判。

    1.验证时间:2015年05月19日至2015年05月20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

    2.验证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政府采购供应商受理窗口)

    3.验证时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上述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3)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

    供应商通过验证或抽签入围后,凭ca证书密码登录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相关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国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文件发放联系人:杨燕 联系电话:(021)68541802 传 真:(021)68541802

    项目经办人:马向前    联系电话:(021)33830853 传 真:(021)58387055

    供应商受理窗口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3楼;邮政编码:200135

    采购中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399号(太平人寿大厦)4楼;邮政编码:200135

    请供应商务必在仔细分析采购需求后再决定是否报名,供应商报名后即表示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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