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德市农技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钙镁磷肥及氯化钾、40%复混肥料采购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德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委托,就2015年建德市农技推广中心商品有机肥、钙镁磷肥及氯化钾、40%复混肥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d2015b分散-00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标项一:商品有机肥协议定点采购 | 1730.0 | 吨 | 1114.12 | | |
2 | 标项二:钙镁磷肥及氯化钾采购 | 700.0 | 吨 | 137.6 | | 钙镁磷肥300吨;氯化钾400吨 |
3 | 标项三:40%复混肥料采购 | 340.0 | 吨 | 86.7 |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各标项目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主体要求。
2.投标产品适合在建德市内使用。近三年内无假冒伪劣产品和产品质量投诉,且无因产品质量引发重大事故记录
3.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有良好市场和售后服务信誉
4.本采购项目各标项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标项的特定要求:
标项一:1、需取得2015年度杭州市政府扶持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资格认定(杭农资[2015]50号文件)
2、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农业部ny525-2012《有机肥料》要求,取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销售的有效证件,符合肥料生产的合法手续
3、必须具有资质的检验测试中心,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7月份以后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商品有机肥运输过程具有全程监控系统条件。
标项二:1、投标产品必须取得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有效证件,符合肥料生产的合法手续。
2、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协助招标方做好配套技术的指导和培训工作。3、必须具有资质的检验测试中心,或其他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具有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标项三:1、投标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要求,取得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和销售的有效证件,符合肥料生产的合法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至2015年5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东洲商务公寓2104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09:30。
七.投标地点:建德市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室(国信路116号)
八.开标时间:2015年5月19日,09:30。
九.开标地点:建德市公共资源中心2号开标室(国信路116号)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标项一:人民币 110000 元。
标项二:人民币 13000 元
标荐三:人民币 8000 元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市支行
银行账号:1907020104001843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通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3).提供肥料登记证及质量检测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霜旦子
联系电话:0571-64785830
传真:0571-64785830
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东洲商务公寓2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