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视频监控系统租赁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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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视频监控系统租赁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水利局委托,就视频监控系统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f-gb201504290144(lw)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视频监控系统租赁

1.0

25.6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2具有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3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个月,各级各地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均有效)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1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0日09:30

.投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开标时间:2015年5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汇票/

收款单位(户名):201000107040989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

银行账号: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龙湾分中心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单位介绍信(2)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

3.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899066

传真:0577-88899629

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1505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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