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福建省总队的委托对【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hr2015029
2.招标项目名称: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采购单位联系人:林中松
联系电话:0591-87096335 邮编:350003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2.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
6.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提供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生产设备的购买发票;
②主要技术人员(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社保凭证为准)1-2人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6.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6.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6.7.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6.8. 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须提供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材料)。
6.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证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下述地址送至福州市丞相路18号武警总队后勤部三楼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地点:2015年5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福州市丞相路18号武警总队后勤部三楼武警福建总队物资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9.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有关网站上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且可以不予以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内容等(如果有的话)。
13.购买标书及保证金联系人:林金花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黄晗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 真:0591-88028777
邮 编:35000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62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开户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账 号:3500187760705250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