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 (三)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四)投标截止当月或者近三个月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九)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