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州县罗秀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来发改环资【2014】20号、象政函【2015】25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州县罗秀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象州县罗秀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2015]象州施gz第12号 招标代理编号:yllbg20152004-xz
2.3招标内容:象州县罗秀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占地5亩,日处理污水500吨,子项包括生产服务用房、消毒池、设备房、初沉池、污泥贮池、调节池、生物转盘、滤池等,本次招标包含本项目的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
2.4项目建设地点:来宾市象州县罗秀镇。
2.5要求工期:要求在2015年7月30曰前完成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达到试运行条件。(为确保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投标人须在中标后同时多个工作面作业,如果不能按期达到试运行条件,招标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追究工期延误的赔偿。)
2.6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总投资额: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发票(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交纳凭证接收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30分。
4.4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5月21日上午9时30分。
4.5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古三路138号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东二楼】。
4.6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lbsggzyjyzx.com)上发布。
6、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2-4367509
监督管理部门:象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2-4369936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罗秀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象州县罗秀镇 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联系人:黄东 联系人:谢东山
电话: 0772-4384337 传真:0772-4384383 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2015年4月30日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