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批准,现就柳江县兴柳路生态控制带一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柳江县兴柳路生态控制带一期工程施工
2.2 招标编号:ljg15-017
2.3 建设地点:柳江县兴柳路一期(原拉进路)道路两侧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2.5 施工工期: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独立法人,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在企业所在地或柳州市或柳江县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 3:00―5:30。
4.2 报名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柳州分部(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4.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企业技术负责人本人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的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安全培训合格证和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④企业所在地或柳州市或柳江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有效,同时提供所有原件核查,并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费缴纳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可以是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能反映参保所属单位的内页和最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情况的内页或者是最近一年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若为近期新聘员工的,以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场审验资料,并只允许资料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经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4.4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25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3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5月20日下午3时整在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4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柳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电话:15877238422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朱超超 电话:13152584904
地址:广西柳州市屏山大道95号驾鹤商业街4号楼616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