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2016年农业综合发开第一批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gc-g-009
1、招标条件:
平舆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已由驻农开办[2016]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舆县财政局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投资。2016年3月21日 本项目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二标段经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做流标处理。现对平舆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二标段进行重新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舆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重新招标)
2.2项目地址:平舆县境内
2.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内容:施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工程质量:合格
2.6工期:120日历天
标段 | 名称 | 实施地点 | 建设内容 |
第二标段 | 平舆县2016年农业综合发开第一批土地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项目 | 平舆县万金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项目1万亩。 | 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资金约1000万元 |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同时具有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定,须加盖企业公章)。
3.2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为公告报名期间为准),两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所递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合格证。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6中标侯选企业在公示期内,将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六大员资格证书留在业主部门以备监督部门核查。公示期满后,除中标企业外,其他企业资格证书一并退还。
4、报名程序及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4 月 11 日至2016年 4 月 1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候。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携带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报名,报名的企业所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若开标时与报名期间所报人员不一致,视为废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报名资料胶装成册(否则拒收)。投标单位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认定是否通过。
4.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材料与开标一致。
4.3招标文件售价800/标段(含图纸),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及诚信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每个标段20万元,诚信保证金按总价的50%计算。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前一天下午17:00(请各投标报名单位自行考虑跨行、跨地区以及其他各种有可能耽误投标保证金到账的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退还时退至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各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在开标现场查验,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栏中标明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交纳无效。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平舆县支行
收款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100 1507 9100 5020 6364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招标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舆政府网》、《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舆县财政局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3603804506
监督单位:平舆县监察局驻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监督电话:0396-5006110、0396-5000026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8639682566
本招标项目的任何通知文件(若有)、招标控制价等通知将发布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