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柘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柘城县司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柘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
2.2.项目编号:柘财采购【2016】036号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柘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工程(道路、操场、车棚、停车位、排水、给水等)
第二标段:柘城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室外工程(强电、弱电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3.4.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5.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投标人施工人员需具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柘城县人民检察院415室,联系电话:0370-7271777)
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及时间: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9.一家合格的企业可投报一个标段。
四. 报名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 11 日至2016年4月 15 日,每日上午8:30-11: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4.3.报名须知:
一标段: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无在建证明。
二标段: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无在建证明。
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6年4月 18 日至2016年 4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 图纸收取文本费 500 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5月 10日上午9:30;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柘城县司法局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69340580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于女士
电 话:0370-5078433
报名地点:柘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路与苏州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
报名电话:0370-7390229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