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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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工程

招标分类:其他招标工程专业分类:其他工程

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工程

招标公告

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工程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叶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工程

2、采购编号:yzc2016-gb-60

3、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60日历天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并承诺无在建工程(书面形式)

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5、具有2013年1月以来类似业绩;

6、提供企业2012、2013、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投标单位提供由企业注册地市或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4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升益商务服务公司(平顶山市叶县平安佳苑楼下)

3、报名需携带资料:投标单位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按报名要求顺序装订成册);

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四、投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发售方式:现场出售,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邮购需另加50元。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28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祥和美景商务中心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叶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346116977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5-8661988  13393755727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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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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