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采购人为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6]x029号
2.2、项目概况:
2.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采购项目
2.2.2采购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2.3资金来源:财政
2.2.4 服务质量:合格
2.2.5 采购控制价:141万元
2.2.6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采购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物业服务资质;
3.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要求: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授权委托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发出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4.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04 月07 日-- 2015年 04 月13日 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07室)持报名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资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4年);完税证明(近三个月缴税票据);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由社保机构近期出具);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出示以上资料原件(验后原件退回)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三份,被授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04 月 2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812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邢庄北街9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06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