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7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4-01 17:20 来源:城建处

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2017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百城提质〔2017〕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017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3月29日


2017年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扎实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7年是“十三五”关键之年,是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开局年。总体工作要求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打好推进新型城镇化这张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县级城市建设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以编制完善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项目,整合优化城市资源,提升融资规模和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快项目启动,突出项目带动,统筹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2017年,第一批启动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45个市县力争完成投资1200亿元。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各省辖市、县(市)要于2017年3月底前,建立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的组织机构和推进机制,全面统筹协调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结合城市发展需求,编制完成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2017年度专项实施方案(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编制时间节点,保障机制有效。(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加快规划编制,加强成果审查。采取建立工作台账、定期通报、强化督导、严格审查等措施,督促指导各地加快规划编制,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各市县要以建设一流县城为目标,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和尊重自然、传承历史、产城融合、彰显特色的理念,将自然山水和历史文化元素融入规划。依据《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加快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第一批45个市县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完成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或将相关内容纳入县域城乡规划;年底前全部完成各项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城乡总体规划已经批准县(市),2017年上半年完成城镇总体设计。年底前全部完成县城出入口、主干道、城市中心、滨水地段、城市新区等重要区域、地段的城市设计。严格规划技术审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围绕规划理念、目标定位、布局结构、设施水平、产城融合、人居环境、城市特色等方面内容,组织有关专家和省直部门对各市县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成果进行技术审查。(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体育局、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电力公司、通信管理局)

(三)科学谋划项目,加快项目实施。项目谋划要本着提质与扩容、建设与改造并重的原则,与人居环境改善、设施配套、棚户区改造、城市功能提升、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各市县要依据各类专项规划,结合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生态修复及其他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滚动编制近期和年度建设计划,统筹做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谋划,形成“储备一批、论证一批、建设一批”的滚动发展机制。第一批45个市县力争开工建设1350个项目,力争完成投资1200亿元。各市县要于2017年3月底前将2017年度项目信息准确、完整录入“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17年11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项目谋划。(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电力公司,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体育局、卫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四)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融资能力。各市县要设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投融资主体,明确投融资平台的责任目标,加强有效资产的注入,壮大公司资产体量,着力打造功能完善、运转高效、信誉良好、融资能力强的投融资平台。加强县(市)平台公司与省级融资平台公司对接,鼓励省级平台公司向县(市)平台公司注资。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广PPP模式,同时拓宽思路,积极探索公司融资与项目融资相结合、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结合、政府投资与合作投资相结合等多种融资模式,大力提升县级城市融资能力与规模。首批45个市县中融资平台较弱的,要积极整合,注入优质资产,扩大融资能力。要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债务控制制度管理。(责任单位: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有关省级融资平台公司)

(五)统筹包装项目,加大招商力度。紧紧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目标,认真谋划包装项目,借助省内外招商引资平台,积极组织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专题招商活动,全面宣传我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提升各县域的影响力。深化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全面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提高招商引资成效。加强政金、政企、金企对接,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召开由项目单位、金融机构、投融资公司、大型建筑企业等参加的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融资洽谈会。(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政府金融办)

(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承载能力。加强新老城区道路建设改造和城市道路与公路、运输场站的衔接,完善路网体系,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交通城乡一体化;全部完成中心城区桥梁检测工作,周口和驻马店完成中心城区危桥加固改造工作;加快供水管网建设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完成不达标水厂的改造,按规划关闭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80%;各县(市)新建、改造城市燃气管网10公里以上;编制供热供暖实施方案,积极推进集中供热设施建设,建设区域性和分布式供暖系统,巩义、汝州、长垣、永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善电力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电网和输配电设施建设,解决电网薄弱环节,加强电网承载能力。认真做好电网滚动规划修编工作,做好供电线路走廊、变电站址预留和保护工作;提高主网供电能力及覆盖率;统筹安排配网建设,满足新型城镇化电力需求。2017年年底,县域110千伏容载比整体达到1.8以上,积极推动2020年22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县、110千伏变电站覆盖所有产业集聚区目标的实现。逐步消除县城、产业集聚区现存的重过载现象。逐步解决10千伏供电半径过长、部分地区“一乡一线”等电网运行薄弱环节。(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各市县人民政府)

大力推进“三网融合”。促进高清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等新业务发展,推广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落实“宽带中原”战略,切实规范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和接入服务,大力推进房屋建筑光纤到户建设改造和4G网络覆盖优化,加快部署窄带物联网(NB-IOT)。新建有线电视接入网全部采用双光纤或双线入户(同轴+皮线光缆)的接入方式,完成各类网络优化类工程覆盖100万户的指标。推进县级有线电视网络优化建设,新建管线625.5公里,县乡干线与接入网支干线光缆线路542公里,双向网覆盖区域内将能够有效覆盖250万户用户。(责任单位:省工信委、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

(七)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制定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分类制定已被破坏的生态资源和采矿废弃地、重污染土地等的修复和再利用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主体和工作推进时间节点。制定城市修补工作方案和老建筑维护加固措施,开展广告牌匾整治、违法建筑拆除、街道立面改造、城市色彩协调、环境卫生整治等。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保护和利用好现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盘活老城区产业业态。(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林业厅、水利厅、公安厅、文物局)

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污水污泥处理力度。各县(市)要于2017年3月底前制定2017年度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排查和建档工作。各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应分别于2017年6月底、9月底前完成整治方案编制工作,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内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截污纳管工作。大力推进城市及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雨污分流,实施积水点改造,到2017年年底,现有及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或优于一级A排放标准,力争建成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环保厅、发展改革委)

强化城市城乡环卫及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加快公厕建设和旱厕改造,全省县(市)完成旱厕改造415座,新建公厕890座。加强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工作,配足配齐道路机械清扫设备,6月底前,省直管县(市)高架路、主干道全部实现机械洒水、清扫作业;年底前所有县(市)城市道路机扫率达到100%。完成露天、敞开式生活垃圾集运设施改造。加强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突破行政区域界限,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区域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大中型中转设施,扩大垃圾处理厂服务半径,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城乡一体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加强园林绿化建设。2017年,各县(市)完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的编制,推进城市防灾避险公园、绿道、滨河绿带等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城市公园110个,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1%,老城区不低于2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7.5平方米。各县(市)要新建或改造1个综合性公园,完成1个城市绿道建设项目、2个立体绿化示范项目,汝州、禹州、鹿邑、新蔡、固始要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周口、荥阳、长葛要启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卫辉、临颍、淇县、尉氏、舞阳要创建省级园林县城。(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努力提升住房品质。周口、驻马店、各县(市)于2017年6月底前编制公布本地“十三五”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时分解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责任目标,努力实现早开工、早落地、早见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进入棚改,组织面对商业银行和社会资金的棚改项目专题推介会,做好资金与项目的对接。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在24个月至30个月的县(市),货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80%,大于30个月的县(市),则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开展公租房货币化的相关政策研究,在坚持实物配租优先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公租房货币化。(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信委、电力公司)

(八)完善公共服务,提升城市功能。以加快实施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二期)以及国家和省级实施的普通高中改造项目为抓手,加强城镇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2017年全省计划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600所、幼儿园600所,加快推进薄弱高中改造。(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教育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全面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闲置学校等现有城乡公共设施,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在巩固“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的基础上,对面积不达标的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部颁三级以上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采取多馆合一的方式,建设博物馆、美术馆、少儿图书馆等城市展馆,提升城市特色,满足群众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文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财政厅)

2017年6月底前研究出台“十三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地着力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扩大有效供给,健全设施网络,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有明显进展。按照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县(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民政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信委、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厅、文化厅、卫计委、体育局)

加强和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做好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继续支持县级医院、县(市)级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认真筛选符合遴选条件的成熟项目。(责任单位:省卫计委、各市县人民政府)

加强和完善城镇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引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群体推进模式,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采取多种渠道投入,推进县级以上城市街道、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园)建设,逐步形成市、县(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网络体系,打造城市社区15 分钟健身圈。(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

(九)推动产业集聚,实现产城融合。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制定承接产业转移年度工作计划,研究编制装备制造、食品制造、新型材料制造、电子制造、汽车制造等五大主导产业集群引进路线图,大力实施集群引进,加强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持续实施“百千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培育工程。突出精准化对接、专业化运作、多元化合作,整合产业链,培育优势产业集群。创建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争创“中国制造2025”卓越提升试点示范基地,争取千亿级产业集群达到16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工信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实施分类指导,打造上下游衔接的区域产业链,做强做大产业集群。提升商务中心区生产服务功能,推动特色商业区特色化、专业化、集群化发展,对具有一定开发规模和人口集聚规模的产业集聚区,适度配置生活性服务设施,促进产城融合。坚持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专业园区和县(市)城区互动发展,争取百亿级产业集群达到145个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工信委、商务厅)

(十)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将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纳入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一并安排部署、同步扎实推进。依据年度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以创建“达标街道”活动为抓手,以整治市容市貌、优化道路交通组织、城市停车管理、整治违法违章和占道经营为重点,强化工作推进和督导考核,全面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年底前“达标街道”达标率达到70%以上。要结合城市“防堵治堵”、绿色出行、居民健身等,规划建设或改造自行车环道系统。大力推进县级城市数字城管系统建设,年底前全省所有县级城市基本建成数字城管系统。(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

建立完善市容市貌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市容市貌整治方案。规范户外广告和经营门店招牌设置。对临街陈旧破败、污损的建(构)筑物立面,实施维护修缮、清洗和粉饰刷新;集中整治和消除沿街乱堆乱放、墙面和线杆乱涂乱画、电线电缆乱扯乱拉等现象,清除各类横街商业广告条幅和小广告。强化违建整治和占道经营整治,取缔非法摊点群。规范早市夜市管理,早市夜市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场地面积定位划线,防止擅自扩大或延伸经营场地。(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

开展城市创建,以开展创建全国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节水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等为载体,着眼解决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市场管理不规范、生活垃圾收运不及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卫计委、教育厅、公安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厅、旅游局)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智能交通系统功能,建立道路交通管理基础信息库,加快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推动数字城市向智慧城市升级,推进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各政府部门和单位电子政务系统在中原云“迁云上云”步伐,利用中原云大数据平台加快市政公用设施智慧化改造升级,为发展智慧交通、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能建筑提供信息化服务,做好与数字化城管系统的衔接整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国土资源厅、工信委、科技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通信管理局、新闻出版广电局)

(十一)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按照综合培训和专项培训相结合、干部培训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提升规划理念、项目科学管理、创新投融资方式等培训工作。省委组织部要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对口做好业务培训,增强全省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的认识,提高相关业务知识水平。(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要求于2017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专项实施方案(计划),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节点和具体推进措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4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研究制定有关规划审查审批具体办法,强化编制指导;省发展改革委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纳入省市县三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绿色通道管理,切实提高审批便利性和效力;省国土资源厅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优化土地供应和保障机制,优化程序、缩短审批周期,加快项目落地;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分别针对PPP项目审核程序多、周期长的问题,研究制定相关优化政策措施;省财政厅研究制定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支持政策和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措施;省统计局将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项目纳入统计部门投资项目库,按类别进行统计。(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统计局)

(二)强化督导调度。建立百城建设提质工程调度、督导、通报制度,省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明确专人、分片包干,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实施常态化督导。各省辖市党委、政府督查机构要加大对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督查力度,加强重点工作调度,适时组织观摩交流。(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各省辖市政府)

(三)推广典型经验。召开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综合性推进会议和规划等专项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各地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做法,并通过交流工作经验、现场观摩等方式,大力推广典型经验,为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提供示范样板。(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考核评价。研究制定《河南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及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指标体系,统一统计口径,为考核奖惩提供依据。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于2017年年底前组织对各地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情况,对优秀市县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省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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