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2-10-12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考核的通知

 

豫建〔2012〕16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自我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以来,各市、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不少地方在破解城市发展中的瓶颈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有力地促进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特别是我省开展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以来,全省城乡建设和管理得到明显提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7〕89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的通知》(豫建〔2012〕134号)有关要求,我厅拟于2012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

    二、考核依据和内容

    依据《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豫建〔2012〕134号)。按照考核标准对考核项目中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评分。

    三、有关事项

    1.此次检查考核活动是对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规划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综合考评,对于巩固住房城乡建设改革发展成果,全面提升我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健全城市精细化管理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河南省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办法》和《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豫建〔2012〕134号),请登录厅门户网站http://hnjs.gov.cn/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3.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依据我厅有关城市精细化管理办法和标准规定开展自查工作。同时,对照《评分标准》检查内容准备相应汇报材料和相关文件及台账资料。资料包括: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总体汇报资料各一式15份(提供电子文档)。各有关部门根据《河南省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各项内容,分别提供相应文件、原始资料、台账等材料备检查考核组查阅,并配备熟悉相关工作的人员做好配合检查工作。

    自查工作于10月底前结束,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在11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评分表、总体汇报资料等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hnszgl@126.com

    4.检查考核组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工作。同时,听取各省辖市对所辖县(市)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汇报。

5.各省直管试点县(市)要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检查考核工作将另行安排。

    6.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并确定一名总负责人及联络人,于2012年11月1日前将总负责人及联络人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  

联 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范军付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  王广军

联系电话:0371—68080856  68080808  69523920(兼传真)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主办:河南省建设信息管理协会  网员服务热线:0371-68085711    传真:0371-68085711

CopyRight © 2014-2016 www.hnjs.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备11017959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702002276号 建议使用IE9或以上浏览器浏览河南建设信息网郑州超达科技

河南建设信息网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