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15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豫建住保〔2012〕1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信息统计工作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做好住房保障各项决策部署的重要依据。近年来,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的持续扩大,绝大部分市县不断加强信息统计工作,落实统计制度,充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良好。其中,郑州、洛阳、安阳、鹤壁、三门峡、商丘、新蔡等7个市县统计工作程序规范、工作人员责任心强、各类数据上报及时、数据质量较高。但也有少数市县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统计制度执行不到位,统计工作和上级要求存在差距。如开封、信阳、驻马店、兰考、固始等市县数据质量不高,上报不及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省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进一步落实统计报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统计口径,切实提高全省住房保障信息统计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完善统计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统计人员具体负责各类数据的统计和填报工作,共同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严格报送程序

    统计人员填完数据后,由处(科)长初审,并提请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相关部门。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统计人员不得随意报送数据。

    三、提高数据质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数据报表涵盖内容广、涉及部门多、统计口径不尽一致。在填报各种报表时,要认真、细致,从数据采集、汇总、报送等各个环节,把好数据质量关,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一致性。

    四、充实统计力量

    各单位要安排懂业务、责任心强、电脑操作熟练的人员专职负责统计工作,要实行双人配置。填写统计人员情况表(见附件),请于10月31日以前报厅住房保障处。

    五、加强业务培训

    定期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全面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切实增强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六、做好迎检工作

    2012年四季度,国家审计署将组织人员对所有在建及已建成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这次专项审计的内容涉及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分配管理等,其中重点是建设进度。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及早部署,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查缺补漏,积极开展整改,做好迎接审计准备工作。

 

    附件:    市(县)住房保障信息统计人员情况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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