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2-10-15 00:00 来源:网络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荐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

工作专家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2〕46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质量立省战略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办〔2012〕3号)和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需求,为了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建立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资源,构建标准化工作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经研究决定组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甲级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级以上工程施工企业、工程监理、检测企业等有关专业人员。

    二、专业分类和人员条件:

    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专家分为工程勘察、建筑设计、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设备、施工监理、工程检测、市政公用、建筑节能、建筑机械、建筑材料、工程安全、建筑智能化、风景园林、环境保护以及其它相关专业等。推荐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5年,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职称。

    (二)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相关专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相关专业发展方向和政策动态,熟悉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专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科学公正、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四)遵守保密纪律。对要求保密的资料或技术有保密义务,不得窃取或泄露被评企业或单位的技术或业务秘密。                  

    (五)年龄原则不超过70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三、工作领域和专家职责

    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需要,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参与工作。受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如下工作:

    (一)根据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研究参与制定符合我省省情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制定地方标准的编制计划和修订计划,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专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的立项、审查工作。

    (三)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对工程建设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收集和研究省内外有关标准、技术资料,参与有关工程建设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咨询。

    (四)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推荐方式

    (一)填写《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专家推荐表》(电子文档与纸质表格一式3份同时填报)。提交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1份。

    (二)由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统一组织报送并进行材料审核。

    (三)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10月30日

    联 系 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电话:0371-68107586(兼传真)

    电子邮箱:hzh33066@163.com

    附件: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专家库人员推荐表

 

 

二○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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