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11-25 00:00 来源:网络

关于开展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督查考核的通知

豫城建联办〔2016〕3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要求,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为确保省委、省政府“扩投资、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进一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河南省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豫政办〔2016〕26号),大力实施城镇基础设施扩能增效,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拟定于12月中旬组织对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内容

(一)基础教育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河南省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推进情况。

2、河南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情况。

3、国家实施的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河南省普通高中改造项目的推进情况。

(二)科技科普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情况。

(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年度工作任务推进和完成情况(具体内容见各地与省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书)。

2、开展实施提升县级城市管理水平三年行动计划情况。

3、海绵城市工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综合管廊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四)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文化设施建设领导机构建立、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落实情况。

2、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3、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公共博物馆、公共美术馆及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完成情况。

(五)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规划编制情况。“十三五”卫生计生规划编制及区域卫生规划编制情况。

2、组织管理情况。行政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制度建设、项目管理情况。

3、资金下达和使用情况。中央预算内资金下达的及时性和到位情况、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落实及下达情况;卫生机构负债建设情况等。

4、项目执行情况。一是河南省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网络管理系统使用更新情况。二是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建设规划审批情况,包括建设项目规模、标准和投资变更等审批,关键文件完整性等情况。

(六)广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

2、有线电视网络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入户率、网络双向化率、干线网及分配网建设等。

3、无线台站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发射塔建设、机房建设、供配电系统建设等。

4、广播电视基础设施保护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广播电视信号播出、传输、发射、监测等。

5、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发射设备、工作人员、播出事故、应急预案等。

(七)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

2、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分解、项目储备及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3、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年度投入情况及建设用地保障情况。

4、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监管情况。

(八)城镇电网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电网建设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及协调运转情况。

2、“十三五”电网规划纳入各级能源、城乡、国土等政府规划情况。

3、解决变电站“落地难”方面协调推动情况。

4、电网建设年度开工投产工作任务推进和投资完成情况。

(九)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督查考核重点:

1、城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审批情况。

2、贯彻落实《河南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依法保护通信基础设施安全,按规定对通信基础设施迁改予以补偿情况。

3、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河南省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期交付及满足住户对通信服务的自由选择等情况。

4、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15〕83号),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等向移动通信基站建设无偿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情况。

二、督查考核方式

督查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查看、评价打分等方式进行。每个省辖市抽考一个县(市)。

三、时间安排

拟定于12月中旬开始实施督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督查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个督察组汇报督查情况并提交督查考核报告。

四、督查考核分组

本次督查考核分为9个组,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电力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等9个单位人员组成。各单位抽调一名厅领导(组长)、9名工作人员参加。组长单位负责安排交通保障。

第一组(开封、商丘、兰考、永城)

组长单位:省教育厅

第二组(郑州、巩义、济源)

组长单位:省科技厅

第三组(许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组长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第四组(鹤壁、安阳、濮阳、滑县)

组长单位: 省文化厅

第五组(平顶山、南阳、汝州、邓州)

组长单位: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六组(洛阳、三门峡)

组长单位: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第七组(焦作、新乡、长垣)

组长单位:省体育局

第八组(漯河、周口、鹿邑)

组长单位:省电力公司

第九组(信阳、驻马店、固始、新蔡)

组长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实事求是汇报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省联席办将在各分项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各地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分,并把考核结果汇总上报省政府。

(二)各地要抓紧组织工作自查自评,根据《河南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豫城建联〔2015〕1号)及9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分项打分,并在督查考核时报给督查考核组。

(三)各地要认真准备出台的文件政策、目标责任书、会议纪要、会议记录等能够反映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以供督查考核组查阅。

(四)督查考核期间,各地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超标接待。

六、联系方式

省住建厅城建处联系人:张 忠 杜慧超

联系电话:0371—68080855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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